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般按以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超过12个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5年不满10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超过18个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0年以上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必须在失业之日起1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失业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失业证明。超过1个月未申领的,从申领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有一个等待期。等待期一般为自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满30日。等待期内不发放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积极寻找就业机会,主动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等服务。如果失业人员拒绝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机会,则可能被暂停或终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已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未从事有工资收入的工作。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而定,最短为12个月,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寻找就业机会,主动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并遵守相关的规定。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有一个等待期,一般为30日。等待期内不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拒绝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机会的,可能会被暂停或终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具体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如下: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怎么算的?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相关规定不尽相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失业保险条例》中把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缴费年限划分得太细,在具体执行中很难操作。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失业保险条例》没有将享受待遇的期限与缴费年限划分得很细,而只是确定一个大的原则。

城市案例:

西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