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 查询社保转移申请表并填写,填写后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 提交申请后,经办机构会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出具社保转移凭证。
3. 携带社保转移凭证前往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填写参保登记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4.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会审核参保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办理参保登记,并通知转移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
社保转移相关问答
转移后如何续交社保?
转移成功后,需在新参保地按规定时间和标准缴纳社保费用,可通过社保卡、银行转账或代缴平台进行缴费。
转移后医保怎么使用?
社保转移后,医保待遇可在新参保地继续享受。需携带医保卡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激活医保关系,即可正常使用医保待遇。
养老金转移后领取时间会受影响吗?
养老金转移后,领取时间不会受到影响。社保转移只是转移参保记录,不会影响养老金领取的年龄和条件。
社保转移后福利待遇会打折吗?
社保福利待遇不会打折。社保转移只是将参保记录转移到新参保地,不会影响个人享受的福利待遇,如医疗、失业、生育等福利。
社保转移后如何查询缴费记录?
社保转移后,可通过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官网或手机APP查询缴费记录。转移前后的缴费记录会合并显示,方便个人查询和了解缴费情况。
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手续?
跨统筹区转入人员,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后,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男满50 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我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出手续?
跨统筹区转出人员,在社会保险关系中止后,需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参保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