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支付廉租房或公积房房租提取公积金网上受理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职工提取公积金缴纳廉租房或公积房房租,现开通网上提取业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zbgjj.gov.cn/)或手机APP“山东公积金”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为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且职工本人在本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已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且内容齐全有效。

申请材料

1. 职工本人身份证;2.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有共同申请人的);3. 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 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 职工及其共同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提取限额

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得高于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及其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总额的12倍。

注意事项

职工应谨慎填写申请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提取失败,责任自负。职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公积金提取密码,如密码丢失请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密码重置。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即日起开通支付廉租房或公租房房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受理业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须知

1、请办事职工本人认真阅读《承诺书》和服务指南,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损失;

2、办事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

3、请办事职工提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核不通过;

4、请提供一类银行卡(最好是提供工资卡),用于提取资金收款;

5、请办事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查询密码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网上业务。密码获取方式:个人查询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密码,一次索取终身使用。

二、办理流程

1、办事职工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

2、根据业务需要,依次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业务类型“职工支付廉租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职工支付公租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阅读并同意承诺书”-“录入提取审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信息,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图片。

3、返回首页,进入“业务提交”界面,点击“查询”按钮,选择相应业务点击“业务提交”,选择该笔业务进行提交。

4、在“业务提交”界面可以查询该笔业务的审核通过情况。

三、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办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归属地所在分中心、管理部处理网上提交的业务。

2、为保证及时办理业务,上传图片原件务必齐全、清晰。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各服务厅。

3、详细流程见网上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