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Q1: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主要用于什么?

用于支付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巨灾损失赔款,补充地方财政地震救灾资金,以及支持受灾居民灾后恢复重建。

Q2: 专项准备金的管理责任由谁承担?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承担,按照《办法》规定建立专户管理。

Q3: 专项准备金的来源有哪些?

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专项拨款、保险公司巨灾损失分摊金、再保险分保费收入等。

Q4: 专项准备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当地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震灾害,且国家或省级政府启动巨灾保险应急预案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提取专项准备金。

Q5: 专项准备金的管理方式如何?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定期报告、接受审计等制度。

Q6: 违规使用专项准备金的后果如何?

对违规使用专项准备金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Q7: 《办法》的实施对完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有何意义?

《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的管理,提高专项准备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地震救灾资金保障能力,有效保障受灾居民的利益。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7〕38 号

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成员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推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现将《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7年5月2日

附件: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以下简称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促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以下简称住宅地震保险)稳步实施,根据《保险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中国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