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基数

杭州公积金基数是指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时,作为计算缴存额、贷款额度等依据的工资收入数额。根据杭州市有关规定,公积金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缴存年度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基数计算

职工的公积金基数计算通常按以下公式计算:公积金基数=(上年度12个月实际工资收入总和)÷ 12。

最低和最高基数

杭州市规定,公积金基数的最低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最高标准为月收入上限的3倍。2023年杭州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因此最低基数为7080元;月收入上限为30000元,因此最高基数为90000元。

基数调整

公积金基数每年会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水平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1日,调整幅度通常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挂钩。

查询基数

职工可以通过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或官网进行公积金基数查询。具体步骤如下:关注“杭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服务”→“我要查询”→“公积金明细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后即可查询公积金基数。

基数异议

如果职工对公积金基数有异议,可以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复核。复核申请须在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杭州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公积金缴存比例: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计算公式: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