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型保险是一种人寿保险产品,它不仅提供身故保障,还参与保险公司的分红,有望获得额外的收益。分红来源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盈余,包括投资收益、保费收入等。

分红型保险的优势在于它兼顾保障和投资功能。一方面,它提供身故保障,保障家人的财务安全。另一方面,它参与分红,有望获得稳定的收益,从而实现财富的积累。

分红型保险可以分为定期分红型和万能分红型。定期分红型保险每年按一定比例分配分红,而万能分红型保险则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分配分红,灵活性更高。

分红型保险的收益率不固定,它受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市场利率等因素的影响。一般而言,分红收益率在3%-5%左右,但具体收益以保险公司实际分配为准。

投保分红型保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分红收益不确定,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其次,分红型保险保费较高,需要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保障额度。最后,分红型保险退保费用较高,在中途退保可能会损失投入的保费。

分红型保险适合有保障和投资双重需求的人群。对于希望获得稳定收益,同时又兼顾保障的人群来说,分红型保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

在此,小编建议大家不妨登陆中国人寿官网,在“产品中心”页面,查看相关的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产品信息。

热门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介绍

(1)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分红型)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上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自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身故,身故保险金按下列方式计算: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2)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三种保障

一种:疾病生命保障

疾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05%

二种:意外生命保障

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00%

三种:巨灾生命保障

(涵盖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六种重大自然灾害)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00%

二笔返还

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第十五年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长久关爱

保费返还后仍继续提供保障与红利,直至70周岁。

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的红利领取

专家提示:

您可以选择的领取方式有:现金领取(可采取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累积生息、银行转账、抵交保费,若保险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方式领取。建议您选择银行转账领取,请同时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以保证转账划款的准确性。

若您选择累积生息,红利将由我公司管理,并按我公司每年公布的利率,从应给付日起以条款规定方式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