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1. 培训目标

到2025年,全省新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300万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10万人次以上,技师培训50万人次以上,高级工培训100万人次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顶岗实习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其他形式培训50万人次以上。实现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有效缓解我省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培训对象

在职职工、城乡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已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复转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等。

3. 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分段培训、轮训、岗位培训、师徒帮带、在岗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和机构自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技能培训。

4. 培训内容

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职业技能等级要求,重点围绕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开展技能培训。

5. 培训经费

省级财政设立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经费,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投入培训经费。对困难群体参加培训,给予适当补贴。

6. 培训质量

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价体系,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培训过程监控和考核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7. 培训成果

通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技能人才队伍稳定发展,不断提升我省人力资本水平。


晋政办发〔2019〕6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2日

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促进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要求,结合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情况,2019年至2021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00万人的任务不变,2020年、2021年各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力争从2019年开始实现每年参加培训学员(不含企业在岗职工)就业率不低于25%。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技能劳动者150万人,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4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

(一)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3万新型学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有效衔接。企业要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小企业局、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排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