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新农合报销流程

1.参合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先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就医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2.备案成功后,参合人员持社保卡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门诊、住院等医疗待遇。3.就诊结束后,参合人员需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社保卡、就诊凭证等)。4.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医疗费用报销至参合人员的社保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

常见问答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参合人员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参合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为1-3个工作日。

报销比例如何计算?

报销比例根据参合人员所在的档次和就医类型而定,具体比例可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

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参合人员的社保卡、就诊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

报销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参合人员需及时报销,超过规定期限可能无法报销;报销时应仔细核对报销金额和项目;报销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就医凭证和材料。

报销资金如何发放?

报销资金一般会直接汇入参合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社保账户。


异地新农合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按参保地的待遇政策结算,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需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情形处理:

(一)已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时结算;

(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相关证明材料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设立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实行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由省本级和市(州)医保局暂付一定额度的资金至省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专用存款账户,支付异地就医费用。

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含利息)的筹集、使用和清算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使用和清算接受审计及有关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