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缴存单位开户资料简化

根据相关规定,新增缴存单位开户简化至仅需提供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新增通缴通取业务开通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新增缴存单位通缴通取业务。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渠道缴存职工公积金。职工可通过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取公积金。

缴存单位开户流程

新增缴存单位可通过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开户手续。网上平台开户流程为:登录平台 → 选择“网上开户” → 填写信息 → 提交申请 → 审核通过。线下窗口开户流程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指定窗口 → 填写开户申请表 → 提交资料 → 审核通过。

职工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取公积金须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请提取。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 → 选择“公积金提取” → 选择提取类型 → 填写信息 → 提交申请 → 审核通过 → 提取到账。

缴存方式选择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存方式。缴存方式包括:网上银行缴存、微信公众号缴存、手机银行缴存、柜面缴存等。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最合适的缴存方式。

提取限制

职工提取公积金受提取条件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才能提出提取申请。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重病医疗费用;解决家庭生活困难等。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各分中心、管理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加快推进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我中心在今年6月份上线了河北法人库信息共享、通缴、通取功能,目前,信息共享数据运行平稳,现将简化新增缴存单位开户资料、新增通缴通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新增缴存单位开户资料

我中心业务系统已实现与“河北省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系统对接功能,原来的单位开户流程不变,取消单位开设账户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复印件,只需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明确缴款银行账户、公积金缴存比例、缴款方式、开户人数和经办人等缴存信息后直接办理开户及第一次汇缴业务。

二、缴存业务通缴

在开通网上缴存业务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办理业务,中心开通汇缴、补缴、暂存款、汇缴登记、登记撤销、缴存发票打印、职工开户、转移、并户、批量职工并户、单位资金来源转换、职工账户封存、启封、冻结、解冻等柜面业务通办功能。

新增缴存单位开户、调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申请缓缴等业务仍由缴存单位注册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

三、提取业务通取

在原有退休、还贷提取业务通办的基础上,研发并上线了全款购买自住住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和职工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等业务通取功能,上述提取业务均可在全市范围内任意营业网点(贷款中心除外)办理。

四、信息共享

我中心已经实现个人身份、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路南、路北、高新)等信息共享功能,上述共享信息,不仅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同时也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和要件的真实准确。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客服电话:12329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