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一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其中一个人同意做或不做什么。承诺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是心照不宣的。当有人做出承诺时,他们本质上是对自己将要采取的行动负责。

承诺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包括:承诺兑现、承诺限制、承诺要求和承诺竞争。承诺兑现是最常见的承诺类型,通常涉及一个人同意完成一项任务或采取某种行动。承诺限制是一个协议,其中一个人承诺不采取某种行动或不参与某些活动。承诺要求是要求某人采取特定行动或做某事的承诺。承诺竞争是一个承诺,其中两个人争夺某样东西,例如工作、资源或奖品。

承诺在人际关系、商业和生活中都至关重要。在人际关系中,承诺为双方提供安全感和稳定性。在商业中,承诺有助于建立信任和声誉。在生活中,承诺可以帮助人们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抱负。

履行承诺很重要,即使这样做困难。当人们履行自己的承诺时,他们不仅是对自己诚实的,也是对他人诚实的。履行承诺有助于建立信任和尊重。它还可以帮助人们在困难时期保持动力和专注。

打破承诺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当人们打破自己的承诺时,他们会破坏信任、失去尊重并损害自己的声誉。在某些情况下,打破承诺甚至是非法的。因此,重要的是要谨慎做出承诺,并且只有在您确信自己能够履行承诺时才做出承诺。

承诺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可以用于改善人际关系、建立信誉并实现目标。谨慎做出承诺很重要,并且只有在您确定自己能够履行承诺时才做出承诺。履行您的承诺对您和他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什么是承诺?指当事人另一方就要约方的提议而做出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承诺也叫承保,由受约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做出。

在业务管理中,“承诺”一词被普遍用于指偿付物料或劳务的债务。下列定义可适用于SAP系统中的承诺:承诺认定了所请求或定购的物料和劳务将来要发生的费用。因此, 承诺代表了将来某时要发生费用的资金预备。承诺管理可使您准确地记录和分析这些资金。对理应担当的事物前期做出的约定。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 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 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 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