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相关问答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者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就业援助措施

问:就业援助措施有哪些?

答:就业援助措施包括就业培训、技能提升、见习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形式,帮助求职者提升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

创业扶持政策

问: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补贴、创业贷款、创业场所支持、税费减免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场所、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就业见习

问:就业见习是怎么回事?

答:就业见习是一种面向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群体的新就业模式,通过提供带薪见习岗位,帮助求职者累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

小微企业就业创业补贴

问:小微企业就业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小微企业就业创业补贴,补贴金额和方式根据政策规定而定,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稳岗返还补贴

问:稳岗返还补贴是怎么回事?

答:稳岗返还补贴是为稳定就业、激发市场活力而实施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稳岗返还补贴,补贴金额和方式根据政策规定而定,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广人社办发〔2019〕8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9〕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2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广人社发〔2019〕2号)文件,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创业效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

(一)返还对象及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二)困难企业认定。

1.认定条件。依法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企业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2018年度净利润亏损或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50%或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经营性现金流环比减少;企业有新签订的订单合同或产品购买意向协议或以前年度有剩余订单合同;2018年裁员率不超过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且有恢复生产和稳定就业岗位的具体措施;非“僵尸企业”及失信企业。

2.认定资料。困难企业认定审批表;依法登记的相关证件、上年度税务、社会保险缴纳票据复印件;年末资产负债率或年度利润财务佐证资料;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和就业人员的实施方案;上年度每季度第2个月的工资发放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