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房公积金新规解读

1. 缴存比例调整

新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5%-12%调整为6%-12%,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为6%-12%。调整后,最低缴存比例提高,有利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稳定性。

无锡住房公积金新规解读

2. 贷款限额提高

新规将首套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为120万元,二套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为80万元。调整后,职工购买住房的资金压力减轻,有助于促进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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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取条件放宽

新规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增加了提取用途,包括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房租、用于大修自有住房等。调整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更加便利,可以满足更多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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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委托亲属代缴

新规允许职工委托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代缴住房公积金。调整后,职工可以通过亲属代缴的方式,保持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连续缴存,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和长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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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新规明确,职工在同一城市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申请账户合并。调整后,职工可以将分散的住房公积金资金集中到一个账户,方便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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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违规行为处罚

新规加大了对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除补缴欠缴金额外,还将被处以欠缴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职工骗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追回骗取金额外,还将被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现行有关规定。现将《通知》调整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1.《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锡房金规[2018]5号)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对于产权人子女的配偶是否可以参照直系亲属办理没有明确。本通知明确产权人子女的配偶在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也可参照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时,除提供规定的资料外,另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2.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锡房金规[2015]3号)第一条“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锡市户籍职工,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异地贷款借款申请人应为无锡市户籍职工,但有些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不在无锡,而其配偶为无锡户籍,想在无锡定居购房。考虑到此类职工家庭的购房需求,将《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调整为:“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无锡市户籍,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