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买房提取公积金
外地买房能否提取公积金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公积金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以下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 购买自住住房
- 偿还购房贷款或租房
-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退休、出国定居、死亡(继承人提取)
异地公积金提取条件
外地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在购买房屋所在地已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 已在当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部分城市无此要求)
- 购买的住房用于自住(需提供相关证明)
- 已支付首付款且已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户口迁移影响
户口迁移并不会影响公积金提取。只要符合提取条件,无论户口是否迁移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提取比例和额度
公积金提取比例和额度因城市而异。一般情况下,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公积金余额的80%,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余额的全部。
提取方式
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柜台窗口办理
- 网上办理
- 手机APP办理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审核时间一般为1-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款项将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外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交的资料: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