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价值的定义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物在保险期限开始时,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额的基础。

影响保险价值的因素

保险价值通常由以下因素决定:实际价值、重置成本、重建成本、市场价值等,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的险种和具体情况来确定保险价值的计算方式。

实际价值

实际价值是指保险标的物在保险期限开始时的实际市场价值,它是保险价值最常用的计算基础。实际价值可以由保险公司评估师评估确定。

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是指在保险期限开始时,用相同或类似的新保险标的物替换被损坏或销毁的保险标的物的成本。重置成本通常用于计算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的保险价值。

重建成本

重建成本是指在保险期限开始时,按照现行建筑标准和材料价格重建保险标的物的成本。重建成本通常用于计算建筑物的保险价值,与重置成本类似。

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保险标的物在保险期限开始时,在公开市场上可以出售的价格。市场价值通常用于计算商品和收藏品的保险价值。

保险不足和保险过剩

如果保险价值低于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则称为保险不足。保险不足会导致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得不到足够的赔偿。如果保险价值高于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则称为保险过剩。保险过剩会增加被保险人的保费支出。


保险价值又称为保险价额,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

保险价值作为一种价值,离不开其市场属性和时间属性。由此,定义保险价值为保险标的物在某一特定时间和某一特定地域的实际市场价值,容易理解又在保险实务中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它更多地体现发生保险事故后进行理赔定损的过程。

我国财产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有:

1、按重建或重置价值估价,由按投保时重建或重置保险财产所需资金核定;

2、按折旧后的价值估价,即按投保时保险财产的重建或重置价值减去折旧费后的价值核定;

3、按投保时保险财产的市价,即投保时财产的实际价值核定。人身保险中一般没有保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