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金调整最新通知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辽宁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整体上调4%。此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上调幅度是多少?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上调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上调4%。
上调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养老金怎么算?
调整后的养老金=原养老金×(1+调整比例)
新老退休人员都调整吗?
本次调整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这次调整有什么影响?
此次调整将使辽宁省约1100万名退休人员受益,预计每月增加养老金支出约4亿元。
调整后养老金什么时候发放?
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2023年1月发放。
对于60多岁的老人来说,最害怕的就是老无所依,还好国家为退休老人制定了完善的退休金政策,使得退休人员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继北京、上海、河北出台2018退休金上调政策后,辽宁也于近日发出了2018辽宁养老金上调的通知,辽宁养老金上调新消息具体内容见下文。
2018辽宁退休金上调最新消息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