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社保基数
2012年上海社保基数范围为3473至19488元,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水平确定。
社保基数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其中养老保险4%,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9.5%,其中养老保险12%,医疗保险4%,失业保险2.5%,工伤保险1%,生育保险0.5%。
社保基数调整
社保基数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2012年上海社保基数调整幅度为6.1%。
社保基数计算
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是:职工月工资÷2。
社保基数与养老金
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与社保基数直接相关。社保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社保基数与医疗保险
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与社保基数直接相关。社保基数越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就越多,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也越好。
社保基数与失业保险
职工的失业保险金与社保基数直接相关。社保基数越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就越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就越高。
上海2012年社保基数
2012年4月1日起五险缴费标准(适用于上海户籍和外地城镇户籍):2599*49.6%=1290元
2012年4月1日起三险缴费标准(仅适用于外地农村户籍):1949*39.1%=763元
注:上海户籍人员需要支付档案管理费为:150元/人/年 (区职介中心统一收取)
【相关政策】
根据新政策,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2012年社保缴费比例按以下办法确定。
养老保险: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7%,个人缴费比例为5%;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22%,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1%;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2011年7月起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逐步过渡。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具体办法为: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比如,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根据过渡期规定,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