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缴存证明出具具体流程

个人办理:

携带身份证前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受理网点,填写《缴存情况证明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无误后出具证明。

单位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公章,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业务窗口,填写《提取证明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无误后出具证明。

所需材料

个人办理: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

单位办理: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公章;缴存明细、工资单等证明缴存情况的材料。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当日受理、当日出具证明。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地点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受理网点。

其他需知

出具缴存证明时,应明确用途、办理时间、金额等信息,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


第二条适用范围。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需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合规性缴存情况证明的,可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第三条所需资料。

(一)缴存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贵阳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等单位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单位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缴纳人数、缴纳基数的相关证明。

6.单位近三个月《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确存在差异、使用派遣职工并委托派遣单位(劳务服务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还需提供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