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新规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新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自由职业者可通过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济宁公积金”办理缴存业务。

缴存比例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其中5%为最低缴存比例,12%为最高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由自由职业者自行选择,可随时进行调整。

缴存基数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实际收入。实际收入由自由职业者自行申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自由职业者可选择按月或按年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方式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为个人缴存。自由职业者可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需提供自由职业者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

提取条件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职工基本一致,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以及疾病治疗、子女教育等特殊情况。

办理流程

自由职业者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后,自由职业者即可通过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缴存、提取等业务办理。

服务咨询

自由职业者如有任何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疑问,可拨打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电话:0537-2305111。


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现对《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中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如下。

执业资格证书注明执业机构的自由职业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时,不再需要提供《未与执业机构建立劳动关系证明》,调整为通过现场签订承诺书的形式,承诺未与执业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并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5日。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