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新政解读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新政对积分指标、入户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以下是相关问答:

积分指标变化

新政增加了积分指标“在穗纳税额”,并对现有积分指标的权重进行调整。其中,在穗纳税额最高可加分30分,人才资格最高可加分50分,社会贡献最高可加分20分。

入户方式调整

新政新增了“人才引进类入户”方式,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类入户方式申请积分入户。同时,保留了“普通类入户”方式。

年龄限制放宽

新政将普通类入户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从45周岁放宽至50周岁,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了入户机会。人才引进类入户的年龄限制则根据不同人才类别另行规定。

其他调整

新政还对积分计算方法、积分有效期等方面进行了调整。积分计算方法更加科学合理,积分有效期延长至5年,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充裕的准备时间。

申请条件

普通类入户申请人需满足在穗居住满6个月、持有广州市居住证、年龄在50周岁以下、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条件。人才引进类入户申请人需满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条件。

积分计算

积分按“居住”、“教育”、“工作”、“社会贡献”、“人才资格”、“在穗纳税额”等指标进行计算,其中“居住”、“工作”、“人才资格”三个指标为必选指标,其他指标为可选指标。按新政规定,居住指数满160分、工作指数满100分、人才资格指数满50分即可申请入户。


,第一条为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逐步有序解决长期在广州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问题,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参加积分制入户。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积分制入户纳入全市人口调控工作,并将积分制入户指标计划统一纳入全市年度人口计划管理。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的审核。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和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分别具体负责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和复审、上报等工作。

市公安机关负责复核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