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公布,附5-8段相关问答

2017年广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正式公布。方案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5.5%。其中,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00元。

上调比例如何确定?

上调比例是根据广东省2016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确定的。2016年,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726元,比上年增长7.6%。因此,本年度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比例定为5.5%。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上调?

凡在2017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在2017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可享受本次上调。ただ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享受本次上调。

上调金额如何计算?

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00元。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职工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5.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功工资)×(1+5.5%)

上调后养老金何时发放?

本次上调的养老金,将在2017年1月正常发放时一次性补发到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

上调后养老金水平是多少?

本次上调后,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总体提高5.5%。其中,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将达到2900元左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将达到2200元左右。

本次上调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本次上调养老金将增加企业养老保险支出,但同时也将有利于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东省将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企业应对养老金上调带来的影响,包括加大养老保险基金补贴力度、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等。


,【2017年广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公布】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

二、调整对象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2015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同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以2016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养老金基数的,不执行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