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步骤

1、企业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经办机构的经办服务系统或社会保险经办网上服务系统,申报企业职工申报职工信息。2、经办机构核定:经办机构对企业申报的职工信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原因等进行审核、核定。3、信息公开:经办机构将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信息及时在指定网站或媒体上公开。4、异议处理:职工对企业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经办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

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期。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信息申报,逾期不申报的,当年度不得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范围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标准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标准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调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注意事项

1、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范围。2、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原则上不得在当年度再次调整。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补缴或退还应由企业和职工承担。4、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职工个人账户按照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入。5、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职工的养老金、医疗保险待遇等按照调整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重新计算。


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在职职工以本人2019年月平均工资申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口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现有标准执行,待2019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后再进行调整补差。

二、申报流程和办理时限

单位可以在网上服务系统下载电子报盘模板,或到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社保医保联合缴费”窗口拷取本单位在职职工电子报盘;调整后,再将缴费基数电子版提交窗口申报,或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行提交基数申报。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请各单位将《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个人签字公示表》留存待查。

请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8866059 QQ工作群:923654528

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7670751 QQ工作群:702387050

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日照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