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对受害人的赔偿

交强险对受害人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其中,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误工费按照受害人因就医和康复支出的误工天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护理费按照受害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但最多不超过医疗费的20%;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死亡赔偿金按受害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丧葬费按国家规定标准赔偿。

交强险对车辆损失的赔偿

交强险对车辆损失的赔偿,包括修理费、材料费、折旧费、施救费、代步车费等。其中,修理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但最多不超过车辆时价;材料费按照更换的材料实际价格赔偿;折旧费按照车辆损失程度和使用年限,按一定比例折旧;施救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但最多不超过车辆时价的3%;代步车费按照受害人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但最多不超过车辆时价的20%,且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交强险赔偿限额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根据受害人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人员伤亡,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对于财产损失,每车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0元。

交强险免赔额

交强险中存在免赔额的概念,即每次事故中有一部分损失由受害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对于人员伤亡,免赔额为100元;对于财产损失,免赔额为200元。

交强险责任免除

交强险规定了一些责任免除的情形,在这些情形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情形包括: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的;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使用机动车从事营运,而未取得相应营运资质的;车辆被盗窃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等。

交强险保险期

交强险保单一般为一年期,自交纳保费之日起生效。在保险期内,如果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退保

如果在保险期内,车主因车辆报废、注销、过户等原因需要退保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已交纳的保险费,自申请退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但保险公司已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退还。


交强险赔付额度

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交强险赔偿垫付与追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保险案例】

例如一起有责赔偿30万元的致死交通事故,赔偿时应先由交强险中的11万元赔偿,其余的19万元再由商业险赔付。如果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无责,那么同样会在交强险赔偿标准内做出赔偿,不过,由于三者险施行有责赔偿原则,这种情况下三者险就不再负责赔偿了。

据了解,2009年2月1日起,国内保险行业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时,如果只有不超过2000元车辆损失,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就可以适用这一理赔处理机制。此举大大简化了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车主在索赔时也无需往返奔波,省时又省力,无疑是一条车险理赔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