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步骤

1. 查询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养老金账户信息。

2. 根据公布的调整办法,了解自己的调整情况。

3. 领取调整后的养老金,具体领取时间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覆盖范围

本次调整覆盖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比例

企业退休人员: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6%。

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养老金领取方式

调整后的养老金仍按原方式发放。发放标准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为准。

其他需注意的问题

本次调整不涉及到离休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养老金,也不涉及2017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办法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渝府发〔2008〕25号)、《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镇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