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无责代赔机制

无责代赔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无责代赔:- 事故发生后,无责任方在48小时内投案并报交警部门;- 无责任方车辆已投保交强险;- 事故中有伤亡或财产损失;- 有责任方已经确认且有能力赔偿。

理赔流程

无责代赔理赔流程如下:- 无责任方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后,先行赔付受害人;- 保险公司向有责任方追偿。

追偿范围

保险公司追偿的范围包括:- 交强险范围内已赔付的费用;- 诉讼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

有责方赔偿责任

有责任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 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赔偿;- 应由保险公司追偿的费用;- 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

无责方责任

无责任方应履行的责任包括:- 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配合保险公司开展事故调查;- 协助保险公司向有责任方追偿。

其他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无责代赔机制仅限于交强险,商业车险不适用此机制。此外,无责代赔并不免除有责任方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追偿后,有责任方仍需向受害人或保险公司赔偿。


交强险无责代赔

无责代赔时,被保险机动车和无责方车辆都要定损,没有损失的提交定损;理算时三者车辆为无责任的系统控制要选择其保险公司(接报案车牌号与实际车牌号不一致的,查勘定损时要录入实际车牌号);理算时在“赔付财产信息”交强险下手工增加“无责代赔”项目并录入无责代赔金额,系统控制无责代赔金额=MIN(本车损失,100*无责方个数/有责方个数)。无责代赔相关信息会上传行业协会交强险数据平台。

下列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现予以解答:

1.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在车辆定损下定损,不需要进行无责代赔,系统控制必须录入保险公司,该怎么办?

答复: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请在财产定损下定损,不要在车辆定损下定损,这类问题就不存在了。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已经在车辆定损下定损,录入保险公司为我们公司,然后生成理算报告就可以了。因不无责代赔,相关信息不会上传到行业协会数据平台,不会存在问题。

2.三者车没有损失,其车辆定损任务注销,不能进行无责代赔,该怎么办?

答复:无责代赔车辆必须定损,没有损失的要提交。已经到理算环节的,可以理算回退单证,恢复三者车定损,然后提交定损,再理算时选择其保险公司就可以无责代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