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报销流程

在外地就医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及费用结算。

所需材料

身份证、医保卡、就医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转诊证明或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等。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根据医保规定和就医地医保政策确定,一般分为以下几档: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限额以下部分,按当地医保规定报销;限额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按60%-80%报销;封顶线以上部分,由个人自付。

报销时间

报销时间根据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异地就医备案后10-15个工作日内可收到报销款。

异地就医长期备案

异地就医长期备案是指参保人员在异地居住或工作,需要长期在异地就医的情况。办理长期备案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地直接享受医保待遇,无需每次就医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常见问题

问:我在外地住院,报销时需要哪些材料?
答:身份证、医保卡、就医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转诊证明或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等。

问:我的医保卡是否可以在异地使用?
答:不能,医保卡一般只能在参保地使用,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问:外地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报销比例根据医保规定和就医地医保政策确定,一般分为以下几档: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限额以下部分,按当地医保规定报销;限额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按60%-80%报销;封顶线以上部分,由个人自付。


外地医保怎么报销?

根据政策规定,本市城保退休人员需到外省市定居或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经医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就医关系转出本市的手续。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之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转移。参保人如在当地就医,应到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当地未实行医保的,可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

参保人的就医关系转至外省市后,在当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申请门急诊费用报销时需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原件、门急诊病史资料(需注明具体用药及治疗项目)及复印件等;申请住院费用报销时,另需提供住院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原件、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复印件、出院(或出观)小结及复印件等资料至本市就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未办理转移手续的,只可报销当地的急诊、急诊住院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