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指导意见解读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指导意见,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在线问诊、复诊、远程会诊、慢病管理等服务。

服务范围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包括:线上医疗咨询、复诊、远程会诊、慢病管理、健康信息与健康管理服务。

支付方式

互联网医疗服务可以通过按次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各地医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医保目录

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当地医保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未纳入医保目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监管要求

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机构需要具备相关资质,并接受医保部门的监管。医保部门将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患者使用

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享受医保覆盖范围内的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促进发展

国家医保局将积极引导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发展,促进医疗资源均衡配置和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20〕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精神,大力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重要意义

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要高度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应用,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突出体现,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动力。有利于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培育新业态新动能;有利于促进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扩大优质医药服务供给;有利于推动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和医保服务。各级医保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