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答疑

一、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范围是什么?

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及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

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是什么?

2023年度缴费基数下限为4800元/月,上限为37604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在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一个整数作为缴费基数。但选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烟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调整缴费基数对社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调整缴费基数后,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会相应增加或减少。同时,缴费基数的调整也会影响到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医疗保险待遇等。缴费基数越高,待遇水平也越高。

哪些情况下可以调整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或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水平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与职工变更工资标准;国家或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等。

如何办理缴费基数调整手续?

用人单位在调整缴费基数之日起30日内,通过烟台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或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基数调整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烟台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或经办机构办理调整手续。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缴费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按照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鲁人社字〔2019〕112号文件做好全市2019年度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9〕77号)规定,我市2019年度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69元,上限为16346元。为做好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2019年7月8日17:30至2019年7月12日17:30,暂停“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上申报缴费业务(网银缴费和增减员业务不受影响),期间参保缴费单位可到社保服务大厅打印缴费单据,且当月已形成的缴费单据务必于2019年7月12日下午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缴费单据将统一于2019年7月12日下午17:30做作废处理。

(二)自2019年7月12日17:30至2019年7月15日8:30暂停“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所有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统一调整企业职工最低、最高缴费基数。自2019年7月15日8:30起,系统功能将恢复正常。

(三)2019年7月12日17:30前未完成缴费的参保单位,可于2019年7月15日至20日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申报缴纳社保费。7月20日前,缴纳2019年7月的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