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保险有哪些

事业单位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强制性保险,其他保险为选择性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缴纳满15年保险费,退休后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参保人员因疾病、伤害等原因发生医疗费用时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时,可按照规定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保障参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康复、赔偿等待遇,由单位缴纳。参保人员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死亡、残疾或其他伤害时,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保障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获得一定的生活费用和就业帮助,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参保人员非本人意愿失业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职业培训等待遇。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保障参保人员在生育期间获得医疗、生育津贴等待遇,由单位缴纳。参保人员生育时,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事业单位保险有哪些?

由上可知,事业单位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实行退休金制度,这对于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社保局人士介绍,用人单位是指所有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若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在职和退休人员)从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不缴纳、无故拖欠或未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在职和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未能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致医疗卡上无钱。

【最新消息】

辽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明年或出台

目前,沈阳市事业单位总数为3938家,全额拨款2508家,差额拨款536家,自收自支的894家,实有人员总数153691人。其中,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这两类,其他的事业单位及个人还未开始缴纳。若实现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意味着沈阳市15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缴纳养老保险。

目前来看,沈阳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还是依照现有的计算办法,养老金缴费暂不与退休金计算办法挂钩,很多人担心养老金变少的情况暂时不会出现。至于未来会如何,就要看是否会有新的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办法出台。公务员的退休金由财政出资,若实现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计发办法、待遇调整或将同步进行。

辽宁省人社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辽宁尚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从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职业年金是由事业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国家提供税收优惠,各级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在管理上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在基金的运作上实行市场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