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兰州市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根据《兰州市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缴存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第111号令),现将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兰州市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通知如下:

缴存基数

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兰州市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以2015年兰州市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为2391元。

缴存比例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由自由职业者自行确定。自由职业者可选择不低于5%的整数比例进行缴存,最高不超过12%。

缴存方式

自由职业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1、柜面受理: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开户、缴存等业务。

2、网上受理:自由职业者可通过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在线开户、缴存等业务办理。

办理材料

自由职业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自由职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卡信息等)。

注意事项

1、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不得拖欠或中断缴存;

2、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优惠;

3、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至退休后,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


一、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为:最低不低于5027.50元,最高不得超过15082.50元。

二、缴存比例由自由职业缴存者在10-21%之间自行选择确定。

哪些单位和个人属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扩展到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

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自由职业者的月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由本人申报,且最低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自由职业者的缴存比例为10%-21%,由本人自行选择申报,管理中心根据缴存人的实际情况核定。自由职业者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7月调整一次,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