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为您提供详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帮助您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提取流程
1. 准备所需材料2.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办理3. 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提取申请表4. 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到指定账户
常见问题解答
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 离退休的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出境定居的
- 因工资拖欠,申请提取偿还拖欠工资的
-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倒塌、严重损坏,申请提取修复房屋的
- 户口迁出本市,申请提取外迁的
- 已终止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申请提取销户的
- 满足其他符合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
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不同提取原因,需要的材料也不同。具体材料清单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提取公积金后多久到账?
一般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后1-3个工作日内到账,具体到账时间因银行而异。您可以在提取申请成功后,通过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联系银行客服了解到账情况。
公积金提取有次数限制吗?
提取公积金的次数没有限制。但在同一年内,同一提取原因只能提取一次。例如,您在2023年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了一次公积金,那么在2023年内您就不能再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再缴存吗?
缴存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后,可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将不再计息,也无法再次提取。因此,建议您在提取公积金之前慎重考虑。
本业务指南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规定,持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行为。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赁自住住房的;
5.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以下简称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6.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7.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9.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第1-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其账户余额最低不得低于一元;符合第1、5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其账户余额最低不得低于一元。
符合第9-11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可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缴存职工可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可用资金余额同时办理以上情形中的一项提取或多项提取业务。
申请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根据《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自动提取还贷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