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简化贷款办理手续,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原贷款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优化事项通知如下:

开户

新参缴职工在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缴存登记后即可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需凭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指定的合作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重置。若职工离职后需要重新缴存公积金的,需凭身份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指定的合作银行补办缴存登记。

还款

职工贷款还款方式分为两种:一是通过扣划公积金还款,无需职工本人操作;二是通过网上银行、柜台等方式自主还款。职工需根据自身还款能力和还款习惯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贷款还款期间,职工需按时足额还款,避免产生逾期还款记录。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职工在贷款期限内,可以在不影响每月还款额度的情况下,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但贷款期限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国家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职工贷款前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合作银行咨询了解最新的贷款利率。职工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保持不变,不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

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由贷款人收入、还款能力、住房价值、贷款期限等因素共同确定。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合作银行的贷款额度计算器进行预估,以了解自己大概的贷款额度。

贷款材料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合作银行会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职工需提前准备齐全贷款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贷款手续。


各科室、管理部,各受委托银行:

按照省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地为贷款职工提供服务,现就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购房申请贷款的,除职工本人提出要求外,职工收入情况原则上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不再要求职工提供收入证明。

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再提供要件材料复印件。需留存入档的,由受理部门复印。

特此通知。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