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1. 用工需求摸底

常德市人社局将定期收集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信息库。通过宣讲会、招聘会等形式,向贫困劳动力推送用工信息,促进就业。

2. 技能培训支持

人社局针对贫困劳动力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放培训补贴,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此外,与职业院校合作,为贫困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实习机会。

3. 就业见习

人社局鼓励用人单位招录贫困劳动力进行见习,提供见习补贴。通过见习,贫困劳动力可获得工作经验和企业认可,提高就业能力。

4. 稳岗支持

对于已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人社局提供稳岗补贴,鼓励企业留住贫困劳动力。同时,通过职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帮助贫困劳动力提高职业素养和创业能力。

5. 创业扶持

人社局为有意愿创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贷款、创业补贴和创业指导。通过扶持有志之士自主创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6. 跟踪帮扶

人社局将对已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进行跟踪帮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提供就业指导、技能提升等支持,确保就业稳定和发展。

7. 资金保障

常德市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就业扶贫工作,支持职业技能培训、见习补贴、稳岗补贴、创业扶持等措施的实施。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5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82号)以及常德市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常脱贫指发〔2017〕11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就业扶贫工作,不断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以及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劳务协作脱贫部署安排,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