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面推行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条件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适用于在六安市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认定的职业工种应符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安徽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的规定。

申请程序

企业可通过六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认定申请平台(网址://www.lahrss.gov.cn/wlsgg/)提交申请。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认定职业工种名录、相关技术资料等。

认定流程

六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企业申请后,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和职业技能进行审核、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向企业颁发《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证书管理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和管理。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企业可根据需要重新申请认定。证书不得伪造、变造或冒用,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社会效益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助于提高企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劳动者就业、晋升和发展提供依据,激励劳动者刻苦钻研、爱岗敬业,推动六安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六人社秘〔2020〕3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人社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84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企业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市内技能人才评价基础较好、技能从业人员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含央企驻皖分支机构),可自愿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

(二)企业(含首批试点企业)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为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技能类非准入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职业,其中,《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企业可申请开展职业资格评价,也可以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开展职业资格评价按《安徽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行办法》执行。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具有行业(企业)技术规范的职业(工种),认定等级按标准和规范执行;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且尚无行业(企业)技术规范的职业(工种),确为企业岗位所需、具有一定规模、地区或行业领先、与先进制造业接轨,由企业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发企业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或评价规范,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确定级别,相同职业等级原则上不重复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