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参保缴费年限有关,具体如下:- 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 缴纳失业保险满2年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 缴纳失业保险满3年不满4年的,可领取9个月;- 缴纳失业保险满4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12个月;- 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以上的,可领取18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具有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资格;- 失业前已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 失业后按规定领取失业登记证;- 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为: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具体发放比例因地区和个人缴费年限而异。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失业登记;- 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资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离京。如果需要离京,应提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再就业。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再就业后应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再就业后仍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继续领取。


据了解,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城市案例】

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