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划转公告问答

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划转后,原有的伤残等级评定和待遇享受会受到影响吗?

答:不会受到影响,参保人员原有的伤残等级和待遇享受按原规定执行,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衔接受理相关事项。

划转后,工伤认定和待遇申报需要到哪里办理?

答:在全省范围内,工伤认定和待遇申报统一由市县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相关事项。

划转服务后,我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记录会被保留吗?

答:会保留,您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记录将由市县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与省本级数据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对于正在申请工伤认定或享受待遇的人员,划转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正在申请工伤认定或享受待遇的人员,请及时与原受理机构联系,了解后续办理事宜。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协助衔接相关工作,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划转后,有哪些渠道可以咨询和投诉工伤保险相关事项?

答:您可以拨打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如需投诉,可以拨打省总工会办公电话或登录省总工会网站反映。

划转服务后,工伤保险的基金管理和监督将如何进行?

答:划转后,省本级工伤保险基金将移交至省财政厅管理。省总工会将加强对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省本级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定点医院及康复机构:

因机构改革,省本级工伤保险管理经办职能将于2019年12月31日由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划转至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社保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经办服务和系统

1.暂停网办服务和系统

从2019年12月26日18:00开始,省本级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暂停使用。暂停使用前已通过该系统申报数据并按省医保中心要求提交了相关纸质材料或应用CA数字证书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的业务,将仍由省医保中心在2019年12月31日8:00以前正常办结。须提交纸质材料而未提交的申报数据将自动在该系统中清空,数据清空的业务按照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处理。

为保证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网办服务和系统暂停期间(即12月26日18:00至31日8:00),参保单位的人员增加异动和工伤快报等信息请发至指定邮箱(958541056@qq.com)申报备案,人员增加异动格式模板请在QQ工作群(112394905、282505668)下载。同时,通过发送邮件进行备案的人员增加异动和工伤快报等信息,在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网上办事服务新系统正式启用后,需再次通过该新系统重新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