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临时停业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理

企业因疫情原因临时停业期间,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代垫,待企业复工复产后一次性补齐。企业代垫的这部分费用,可作为企业当期税前抵扣项目。

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发放方式不变

领取养老金人员不受疫情影响,可继续通过原有方式领取养老金。如需异地领取,可凭有效证件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领取手续。

缴费服务延时办理

疫情期间,养老保险缴费服务暂停办理,待疫情解除后,按规定时限补缴即可。企业和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在疫情解除后按规定时限补缴,不收取滞纳金。

业务办理方式

疫情期间,可采取电话、网络或邮寄等非面对面方式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如有疑难问题,可拨打指定服务热线咨询。

社保卡使用限制

疫情期间,建议尽量减少外出,社保卡可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APP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必须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业务,请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特殊人群关怀

对因疫情隔离或身体不便等原因无法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的特殊人群,经办机构将提供上门服务或其他灵活便捷的方式,保障其参保权益。


市直各参保单位、参保对象: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提供高效优质的养老保险公共服务,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窗口经办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部分业务可网上办理

(一)参保缴费信息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智慧人社”APP进行参保缴费信息业务查询。

(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企业离退休人员可以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智慧人社”APP、“老来网”APP进行认证。疫情未解除之前,企业单位退休人员一律不停发养老金。

(三)参保单位人员异动、基础信息修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办理以上业务,请将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并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发送至邮箱378450770@qq.com/582163110@qq.com。联系科室及电话:企业养老保险征缴科0744-8291975/820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