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保险受益人

保险受益人是您指定的将在您去世后收到保险金的人。选择受益人时,有以下事项需要考虑:

受益人类型

您可以指定个人、信托或慈善机构为您的受益人。个人受益人是最常见的,而信托可以提供更灵活的控制和税收优势。慈善机构受益人可以帮助您进行赠与,以降低遗产税。

多个受益人

您可以指定多个受益人,并指定他们每人应收到的金额或百分比。例如,您可以将您的配偶指定为主要受益人,并将您的子女指定为次要受益人。

更改受益人

您的生活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可能需要您更改受益人。要更改受益人,您需要联系您的保险公司并填写新的受益人指定表格。

可撤销指定

您可以指定可撤销指定,这意味着您可以随时更改或撤销受益人指定,而无需受益人的同意。不可撤销指定通常用于慈善捐赠或信托中。

未指定受益人

如果您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根据您的遗嘱或州法律分配。这可能会导致您希望继承保险金的人最终无法收到这笔资金。

受益人优先级

如果您指定了多个受益人,他们将根据您指定的优先级顺序收到保险金。例如,如果您将您的配偶指定为主要受益人,如果您的配偶在您之前去世,您的子女将成为受益人。


保险受益人怎么填?

在此提醒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千万不能马虎,应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关于法定,意思就是将法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作了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而对于“指定”和“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最终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而如果是“法定”,情况就不同了。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中明确指出:“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也就说,若是“法定”,如果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所以说,对于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受益人最好是“指定”,而非“法定”,如果是“指定”,受益人就可以得到保险赔偿,而“法定”就不见的了,而且可能还会引发不少的“纠纷”。在此,笔者提醒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最好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