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如实告知的含义

如实告知是指在投保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有关保险标的的过去或现在的情况以及投保的目的,向保险人作出的客观、真实、完整的陈述。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有效成立的基础条件之一。

如实告知的具体要求

如实告知的具体要求因保险险种不同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生活习惯、职业风险、投保标的物的状况、使用价值、保价、保险目的等。

如实告知义务的承担人

如实告知的义务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担。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情况了解较多,应如实告知有关被保险人的情况,尤其是在被保险人不能亲自投保时。被保险人对自己的情况最为了解,应对自己情况的如实告知负主要责任。

如实告知的重点内容

如实告知的重点内容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客观、真实地向保险人说明的与保险标的风险密切相关的信息。例如,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家族病史等;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标的物的用途、放置地点、价值等。

如实告知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尽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在如实告知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保险人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可以扣减保险金。


如实告知是指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Material facts)告知保险人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指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用来欺骗保险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远比保险人更加了解保险标的的情况,履行告知义务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

未如实告知的后果: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依据该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当除斥期间和不可抗辩期间竞合的时候,优先适用不可抗辩期间的规定。

3、禁止反言,即合同一方已经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放弃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对方主张该项权利。该条第6款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