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以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础,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得出的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金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金额是根据该缴存基数计算的。

确定缴存基数的方式

缴存基数的确定方式通常由所在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可能是实际工资、计税工资或省级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等。缴存基数会直接影响职工每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比例通常由所在地区规定。职工个人缴存比例通常在5%至12%之间,用人单位缴存比例通常高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缴存上限

为了防止职工缴存过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常会设置缴存上限。缴存上限一般按照职工缴存基数的倍数计算,具体倍数由所在地区规定。当职工实际缴存基数超过缴存上限时,超出部分不予缴存。

影响缴存基数的因素

职工的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的缴存意愿等因素都会影响缴存基数的确定。职工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基数会作为重要的审核依据。

缴存基数的调整

当职工工资收入发生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整缴存基数标准或用人单位缴存意愿改变时,缴存基数可能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将作为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依据。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如上年平均工资2000,今年的缴存基数就是2000,按照个人、单位各缴纳12%的标准。今年每月个人缴纳240,单位缴纳240。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一律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职工上年度月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核定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