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上保险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举报
  •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社保管理部门举报

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举报公司不给上保险的行为。社保管理部门将对举报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将责令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对公司进行处罚。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劳动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做出裁决。裁决对公司具有强制执行力。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无法执行,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并赔偿损失。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进行判决,判决对公司具有强制执行力。

其他注意事项

员工在与公司协商或提起仲裁、诉讼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 收集证据,证明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 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流程
  • 注意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违法行为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或诉讼

公司不给上保险怎么办?

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那么,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1)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的措施:

①、责令其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③、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逾期仍不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对缴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缴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取消其享受政府各类优惠政策以及评优、评先的资格。

那么,公司不给上保险怎么办?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的措施:

(1)责令其限期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2)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3)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缴费单位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地方税务机关已责令限期缴纳,但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代扣代缴或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缴费单位,地方税务机关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经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按照《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缴费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其相当于欠缴费额的存款,或者从其存款中扣缴数额相当的款项;

(2)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费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