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卡使用指南

杭州医保卡是一种多用途就医卡,方便市民享受医保待遇。使用时,只需持卡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在就诊时,医疗机构会使用医保卡扣除相应的医保费用,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激活医保卡

新办的医保卡需激活后方可使用。激活方法有两种:一是持卡到医疗机构激活;二是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激活。激活后,医保卡即可正常使用。

医保卡查询余额

医保卡余额查询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到医疗机构查询;二是通过医保窗口查询;三是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查询。具体余额查询方法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医保卡充值

医保卡充值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到银行柜台充值;二是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充值。充值后,医保卡余额将增加相应的金额。

医保卡使用范围

医保卡可在杭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具体可使用范围可查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电子社保卡平台。

医保卡注意事项

使用医保卡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医保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二是医保卡在使用时需出示身份证件;三是医保卡余额不足时,需及时充值。

医保卡遗失补办

医保卡遗失后,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补办。补办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和医保卡号。补办后的医保卡与原医保卡具有相同的效力。


杭州医保卡如何使用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的专用卡,它记载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档案资料,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和医疗费用以及个人银行账户资金等情况。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应使用本人医保卡,并用医保卡上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当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可用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在参保人员挂号、就诊、收费、住院或购药时校验医保卡,发现伪造、冒用的,应扣留其医保卡,并及时通知医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杭州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所属ATM机上查询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和医疗费用使用情况。

参保人员医保卡遗失,应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或商业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限为7天;挂失期满仍未找到的,应于3日内(国定节假日顺延)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医保卡。

第参保人员在医保卡挂失和补证期间发生的临时性或急性疾病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凭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开具的发票,经市医保经办机构核准,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不按规定办理挂失和补领新证手续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和被他人冒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本人承担。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余额可继续使用,用完后医保卡个人医疗账户停止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可继续使用。用人单位和职工重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医保卡个人医疗账户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