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政策解读

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

调整比例:

相关问答

调整后,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会增加多少?

具体增加金额取决于职工原有的缴存基数。例如,原缴存基数为5000元的职工,调整后缴存基数为5500元,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将增加5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是否会影响职工的购房资格?

不会。缴存基数调整不影响职工的购房资格,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依然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

缴存基数调整后,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是否会改变?

不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仍保持不变,单位缴存比例为5%,职工缴存比例为5%。

缴存基数调整后,职工可以自行调整缴存比例吗?

可以。职工可以在不低于规定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按照个人意愿自行调整缴存比例,但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缴存基数调整后,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无需办理变更手续,由单位统一向公积金中心申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单位申报的信息,自动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淮房委〔2017〕3号)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提升职工住房保障能力,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淮房委〔2019〕1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范围

(一)单位范围。已在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以下统称单位)。

(二)职工范围。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以及经人民法院、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和港、澳、台人员,不包括封存停缴和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口径

(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车改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特岗津贴、第13个月工资、按规定发放的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