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苏州市政府制定了《苏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的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构建创新驱动、开放共享、公平正义、活力充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为苏州市“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规划的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推进就业创业创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健全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

规划的创新亮点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建立技能提升补贴制度,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互联网+就业”,打造“数字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构建“就业创业服务一条龙”体系,打造“创业之城”;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实施住房租赁补贴制度;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制度并轨,打造社会救助“兜底能力”;构建社会信誉体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苏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是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重大专项规划,由市人社局负责编制。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人才引进培养、就业创业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城乡一体社保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如,每年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万个、见习岗位1500个,开发社会公益性岗位8000个,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到“十三五”末,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累计达到6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33%以上,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量达到710人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均巩固在99%以上,到2020年,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90%和7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政府补助标准达到筹资水平的80%以上,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化管理覆盖率巩固在100%。

为此,苏州市将努力增创人才开发、就业创业、技能人才、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劳动关系、人事管理、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工作的新优势,如,研究出台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的政策措施,结合苏州产业转型实际,建立职业经理人培训、测评、认证、竞聘等机制,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对接国家万人计划,遴选社会文化事业领域范围内的本土人才资源,组建苏州“百人智库”;优化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重点加强对本土优质人才资源的选拔培养;加强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的各类就业群体精准帮扶;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实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完善家庭服务业管理体系,将家庭服务业相关指标纳入就业指标体系;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重点群体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化解养老保险“双轨制”矛盾,认真贯彻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推动吴江与市区社会保障的接轨统一;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服务需求。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24日,详情可登录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十二五”人才数据点击

“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市人才总量达228.13万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达到17.8万人,占人才总量7.8%;技能人才总量达153万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49.19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2%;全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点295个,累计招收博士后548人。到“十二五”末,全市实现新增就业8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