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更新,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有了调整。

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 支付房租;4. 离退休职工、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5. 职工及其配偶无住房等。

提取流程

1. 登录无锡公积金网站或关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2. 选择提取业务办理;3. 按照提示提交所需材料;4. 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

提取额度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全部账户余额;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提取每月还款额的6倍;3. 支付房租,可提取每月房租的6倍。

异地提取

1. 户口在外地职工,可在户口所在地提取;2. 在异地就业职工,可在工作所在地提取,但需提供相应证明;3. 退休后异地居住的职工,可在退休地提取。

相关问答

1. 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通常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等。

2.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再存入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无法再存入,需要重新缴存才能有余额。

3. 提取公积金对贷款买房有影响吗?

提取公积金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减少,可能会影响贷款额度和利率。

4. 提取公积金要注意什么?

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账户余额,避免超额提取;注意提取用途,符合规定才能提取;留意提取时间,避免影响其他公积金业务办理。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减证便民,我市开通了“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提取业务办理渠道,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了“委托还贷签约及解约、退休提取、补缴土地收益提取预约、租房提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等业务的“不见面办理”。2018年12月,中心又将在微信端推出“购房提取”业务。

上述新增的不见面服务事项,需要在制度上进行规范。另外,根据部、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精神,需对我市原有的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进行修订或调整。

综合以上因素,我中心根据历年管委会审议通过的提取政策,对已发布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有关规定》(锡房金〔2005〕24号)进行了梳理,结合网上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拟定本规定。

二、《规定》主要内容的解读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的房屋总价。”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金额是指房屋产权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凭同一套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总和。房屋总价按产权部门提供的房屋价格或实际所付购房款的有效凭证确定,即本市(包括江阴、宜兴,下同)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按购房发票金额、本市存量住房或异地自住住房按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金额、拆迁安置房按购房发票或结算清单金额、军转房按付款收据金额;通过微信端办理的购房提取,房屋总价按产权部门提供的房屋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