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
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虚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资格的行为。
二、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有哪些危害?
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会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损害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有哪些处罚措施?
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没收骗提骗贷金额,处以骗提骗贷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追究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单位如何预防骗提骗贷行为?
单位应对职工提取或贷款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要求职工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同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防止骗提骗贷行为发生。
五、职工如何防范骗提骗贷行为?
职工应按照规定提取或贷款住房公积金,不参与或纵容单位骗提骗贷行为。对于不明来源的提取或贷款申请,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六、发现骗提骗贷行为该怎么办?
职工或其他知情人员发现骗提骗贷行为,应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继发现查处多起利用虚假购房合同、虚假银行借款合同、虚假票据、虚假房屋产权证书、虚假婚姻信息等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业务,请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宣传。积极监督、举报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牟利的不法中介机构,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良好秩序。
二、缴存职工应当用真实的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有权在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或贷款的决定。向本市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向省内其它市(州)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向省外有关部门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