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 在申报年度内新招聘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2人及以上的。3. 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5000元/人,最高不超过10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由县财政局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统一拨付到企业账户。

1. 企业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lhrss.luohe.gov.cn/)下载申报表。2. 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社保缴纳凭证等)。3. 企业向临颍县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A: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限,但须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A:补贴资金须用于毕业生工资、保险、住房等相关费用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A:申报时间为毕业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A:是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都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或个体工商户印章。

A: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企业账户。

A:企业需在获得补贴后3个月内向就业服务中心提交补贴使用情况报告,并接受就业部门的监督检查。


按照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漯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漯人社就业〔2020〕3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稳定和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12条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2020春节期间(元月24日至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

2、2020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以上所指新招用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员工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标准按照豫人社〔2020〕18号文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新招用员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