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已取消

根据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潮州市已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时比对、动态核实等多种方式进行,不再需要参保人员集中办理认证手续。

特定群体的待遇认证

对于身处特殊情况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认证的特定群体,例如长期卧床不起、身处境外的参保人员等,可委托他人或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认证,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

认证结果查询

参保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或拨打12333热线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待遇认证结果。如有认证异常或疑问,可及时联系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处理。

未认证的影响

参保人员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且经核实未通过认证的,会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直至认证通过后恢复发放。因此,参保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及时进行认证,避免影响待遇发放。

认证方式变更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的变更,旨在简化认证流程,减少参保人员的负担。参保人员无需再进行集中认证,但仍需关注自己的认证状态,确保认证通过,保障待遇的正常发放。

特殊情况的认证

对于无法通过常规方式进行认证的特殊群体,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灵活的认证方式,确保参保人员的待遇权益不受影响。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认证方式,并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备。


各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央、省关于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的新要求,我市已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面取消集中认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要求,我市已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不再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时段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认证。我市企业、城乡居保退休人员可在任一月份任选一种认证方式办理认证手续,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中央、省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继续创新服务手段,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模式,“寓认证于无形”,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当发现待遇领取人因身故或被依法宣告失踪等户籍注销情况,将同步暂停社保待遇。如待遇领取人有异议可主动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反映处理。

二、关于及时补办认证手续。

近期,我市将按规定对2018年度未办理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停发养老待遇。请有关退休人员及时补办认证手续,以免影响养老待遇的正常发放。

三、其他事项

请市直各参保单位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属每位退休人员。各县(区)参保单位及退休人员,由各县(区)社保基金管理局负责通知。

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