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滨州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5年且符合购买条件的

在滨州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5年且符合购买条件的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

符合条件的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享受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职工家庭总收入的8倍,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并可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

符合优先贷款条件的职工

符合优先贷款条件的职工,包括低保户、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已支付全额房款但未办理住房贷款的等,可优先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贷款额度提高、利率优惠等政策。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

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职工家庭总收入的6倍,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并可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月收入×还款能力系数×贷款年限×贷款利率。职工家庭月收入包括职工本人和配偶的工资性收入,还款能力系数一般为0.5-0.8,贷款年限为5-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固定,前期利息较多,后期本金较多;等额本金还款每月还款额递减,前期本金较多,后期利息较多。职工可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后果

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会产生罚息,罚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连续逾期超过3个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追究贷款人的责任,并可能将贷款人的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滨住金发〔2018〕78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近期,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增加了购房人购房成本,损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合法权益,干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秩序。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包含组合贷款(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市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要协调、督促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当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各种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应当配合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项目资料及企业资料。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需为贷款职工主动缴纳期房抵押阶段性保证金,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借款人自己缴纳期房抵押保证金。

五、市管理中心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将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通过中心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曝光,同时向住建部门提出暂停企业项目网上签约程序及暂停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的建议,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