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知,2020-2021年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承担,分别为:
单位缴存比例:5%
职工缴存比例:5%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足最低缴存基数的,按最低缴存基数缴存;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按最高缴存基数缴存。

最低缴存基数

最低缴存基数为贵阳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即每月2190元。

最高缴存基数

最高缴存基数为贵阳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即每月10950元。

缴存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每月10日,逾期缴存将产生滞纳金。

缴存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有两种:
(1)银行柜台缴存
(2)网上银行缴存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9〕8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市 2020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二、缴存基数

(一)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公布的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本市2020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

(二)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贵州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5号)公布的2019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本市2020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77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86元。

三、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2020—2021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