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开具
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具:
- 线上开具:登录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手机APP,选择“证明查询”或“缴存证明”,然后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 线下开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受理单》并提交身份证原件。
所需资料
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所需资料如下:
- 本人身份证原件
- 公积金缴存账号(如有)
证明格式
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格式一般包括:
- 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公积金缴存账号等。
- 缴存信息:缴存时间段、缴存金额、所属单位等。
- 用途:证明已缴纳公积金用于何种用途(如购房、提取等)。
- 开具日期、盖章和经办人员信息。
用途
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用于以下用途:
- 购房申请
- 公积金提取
- 贷款申请
- 其他要求缴存证明的场合
有效期
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般没有明确的有效期,但一些用途可能会有时间限制,具体以相关要求为准。
其他问题
如果本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如何开具证明?
可以通过委托他人或邮寄方式开具。委托他人开具需要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邮寄方式需要提前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流程。
开具证明需要收费吗?
一般情况下,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是免费的。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我分中心对单位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
2.填妥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
3.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申请当月或上月《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结算表》。
4.能证实缴存证明所涵盖期间的单位用工(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形式的产线外包工等)和工资发放情况等证明材料(如职工名册、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银行支付凭证等)。
5.能证实企业依法建制与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审核程序:
1.材料齐全后,我分中心予以受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如发现申请企业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应要求单位立即整改。申请企业有漏缴、少缴等欠缴情况的,应当补缴。一次补缴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批补缴,并出具书面承诺。
2.对审核符合规定的企业,我中心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管部门审批。
3.三个工作日内,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申请通过后,出具统一格式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加盖市中心公章;未通过的,说明相应事由。